缩进天才者之間的通用物,根本不能普及於萬眾。人類智愚之不齊,原同體力之強弱一樣。體力強的足以舉百鈞,體力弱的不能縛雞,都與先天有關,不可勉強。智愚也是如此,智者不學而能,愚者學亦不能,也都與先天有關,不可勉強。後天的鍛煉可以使弱者加強,後天的教育可以使愚者加智。然也不過『加』些而已。定要加到什麽程度,難乎其難。況且『藝術』這件東西,在一切精神事業中為最高深的一種。要它普及於萬眾,是猶勉強一切人舉百鈞,顯然是不合理又不可能的事體。這種藝術,我稱它為嚴格的,狹義的。
缩进泛格地、廣義地說,藝術就是技巧的東西。中國某種古書中,曾把醫蔔星相、盆栽、著棋、茶道、酒道、幻術、戲法等統統歸之於藝術。這『藝術』的定義顯然與前者不同了。藝術家聽見了這話,也許會氣殺幾個。他們都認定藝術是前述的一種,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事業;『人生短,藝術長,』,藝術比人生還可貴。然而征之事實,真可使藝術家氣殺:現今我國的民間,生來不曾聽見過『藝術』這個名詞的人悉不止一大半。把『藝術』照某種古書認識著的人恐不止一小半,(這樣算起來,懂得藝術家的所謂『藝術』的人不到一小半,但實際恐怕還沒有)。只要聽到一般人談『藝術』『藝術』,就可測知其對藝術的認識了。他們看見了漂亮的東西就說『藝術的』,看見了時髦的東西也說『藝術的』,看見了希奇的東西又說『藝術的』,看見了摩登的東西更說『藝術的』。淺學無知的人以濫用『藝術』二字為時髦。商店廣告以濫用『藝術』二字為新穎。在香艷的、愛情的、性欲的物品的廣告上,常常冠著『藝術的』這個形容詞。我還遇見一樁發笑的事:一比初面的青年紳士,看見我口上養著胡須,身上穿著舊衣,驚奇地說到:『照你的樣子,實在不像一位藝術家呢!』我沒有話可以回答他。但從他這句話裏,明白地測知了他所見的『藝術』的意義。大概他看見我有許多關於藝術的著作,聽見人們說我是藝術家,心目中以為我是何等『藝術的』人物。而他所謂『藝術的』,大概是漂亮、美貌、摩登之類的性狀。因此看了我這般模樣,覺得大失所望。我既不自命為藝術家,也不認定我這模樣是『藝術的』,所以他這句話對我實在全無關系,只是向我表白了他自己對『藝術』的見解。這見解雖然可笑,但也不能說他完全錯誤。因為如上所述,在泛格的廣義地意義上,漂亮、美貌、摩登也被視為『藝術』的性狀,不過這『藝術』是此不是彼而已。故照目前實情觀察,多數膚淺的人所稱為『藝術』『藝術』的,是指漂亮、時髦、希奇、摩登、美貌、新穎、,甚至香艷、愛情、性欲的東西。總之,凡是足以惹他們的註意,悅他們的耳目感覺的,都被稱為『藝術的』。這定義與前面所述的嚴格的藝術,相去甚遠。不但少有共通的部分,有時竟然相反。譬如盲從流行。在嚴格的藝術的意義上看來是無獨創性的,不美的,而在一般人就肯定它為藝術的。反之,文學繪畫上的高深的傑作,在一般人就看不懂,不相信它是藝術。故現代盛倡『大眾藝術』,倘使要實行的話,只有兩條路可走:不是提高福斯的理解力,除非降低藝術的程度。要提高大眾的藝術理解力,倘從單方面著手,如前所喻,猶之勉強一切人舉百鈞,顯然是不可能之事。要降低藝術的程度。倘也從單方面下手,勢必使藝術成為上述的那種淺薄的東西,也不是關心文化的人所願意的。唱折衷說者曰:從雙方著手,大眾的理解力相當地提高些,同時藝術的程度也相當地降低些,互相將就,庶幾產生普遍人群的大眾藝術。這話在理論上是很可聽。,但在事實上如何提高,如何降低,實在是一大問題。而關於這問題的具體的討論,也難得聽見。所聽得見的,只是『大眾藝術』『大眾藝術』的呼聲甚囂塵上而已。
缩进我現在也不能在這裏作具體的討論。因為我自己的藝術趣味,是傾向嚴格的一種的;而對於一般群眾少有接近的機會,所見的不過表面的情形,未能深解群眾的心理。紙上談兵,無補於事實。故關於這問題的具體討論,應讓理解藝術而又理解群眾的人。我現在所要談的,只是從表面觀察,討論現在的民眾能理解的是甚樣的一種藝術,現在的民眾所最接近的是哪幾種藝術。以提倡民眾藝術者的參考而已。

(本文節選摘自豐子愷《深入民間的藝術》)